学校教育基金会获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7-09 16:40 点击: 字体大小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、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141号)及《关于发布湖南省2017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》(湘财税〔2018〕6号)等有关规定,经湖南省财政厅、湖南省国家税务局、湖南省地方税务局、湖南省民政联合审核确认,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8年2月6日获得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取得,可使捐赠人(企业法人、自然人)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捐赠免税政策,为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关心支持学校发展搭建良好的平台,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。